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顾元森)12 月 26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禁放办了解到,明年南京调整扩大禁放区域,明年 1 月 1 日起,浦口区实行全区域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六合区、高淳区、江宁区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5 月 1 日起,扩大禁放区域。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将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全市禁放区域扩大
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开始,以下区在原禁放区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放范围:
六合区: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 0 时起,新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扩大至以下范围:宁连公路与滁河交汇处—宁连公路沿线以东—宁连公路与宁启铁路交汇处—宁启铁路沿线以南—宁启铁路与沪陕高速交汇处—沪陕高速沿线以西—沪陕高速与滁河交汇处—滁河沿线以西—滁河与槽坊河交汇处—槽坊河沿线以北—槽坊河与宁六公路交汇处—宁六公路沿线以西—宁六公路与马汊河交汇处—马汊河沿线以北—马汊河与宁启铁路交汇处—宁启铁路沿线以东—宁启铁路与滁河交汇处—滁河沿线以东—滁河与宁连公路交汇处。(说明:禁放区域红线横跨的自然村,该自然村全部纳入禁放区域,另外鹭岛荣府小区也全部纳入禁放区域。)
浦口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该区全域禁放、禁售烟花爆竹。
高淳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增高淳经济开发区企业及工地,和石固河以东、凤山路以南、永城路以西(不含丁檀村、夏家宕自然村)、湖滨大道东延至致富路、芜太路、花山路以北合围区域内(以上均含道路),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江宁区: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下列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东山街道:在原禁放区域基础上扩大至行政区域全境;秣陵街道:殷巷、东南、下墟、长山、青源、胜太、湖滨、秦淮、太平、牛首、童前社区全部区域,以及家园、双金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洋山河以南、机场高速公路以东、秣陵新河以西区域);淳化街道:杨村、方山、横岭、成山、桥头、陵里、王墅、永宁、科苑、大学城社区全部区域;麒麟街道:麒麟门、麒麟铺、泉水、建南、晨光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沪蓉高速公路,东至东郊小镇小区围栏(含东郊小镇、银亿东城小区全部)、绕越高速公路 - 天泉路 - 东麒路交界;南至麒麟街道与东山街道交界处;西至麒麟街道与栖霞、玄武、秦淮区交界处。禄口街道:茅亭、白云路、永兴、机场、钟村、陶东、秦村、高伏、群力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来凤路、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交界,东至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令桥路、永欣大道交界,南至沿溪路、禄口大街、永欣大道交界,西至来凤路、高伏社区边界。
欢迎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最高一次奖 2 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 年南京累计出动执法力量 4.2 万余人次,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45 起,查办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 4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39 人,查处违法储存、运输行政案件 20 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9300 余箱;全年奖励提供重要举报线索的群众 12 人,兑现奖金 16.5 万元。禁放区内连续数年没有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伤事故,社会舆论反响良好,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一经查实的,将有奖励。2020 年春节期间,市、区禁放办和相关部门将加强值班备勤,每天收集禁放相关工作情况和舆情信息,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全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全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83630300。
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工作查证属实的,由接受举报的执法部门,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凡举报下列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采购、销售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 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 30 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 2 万元。
(二)未经许可储存或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储存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 千克)为单位,每单位奖励 30 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 2 万元。
(三)未经许可或者未按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运输烟花爆竹的,违反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资质管理规定运输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运输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 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 30 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 2 万元。
(四)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能够举证违规燃放当事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 200 元。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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