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谷伟)被立案调查一年多后,盐城上市公司辉丰股份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 2016 年到 2017 年虚增收入 33 亿元、瞒报环保违法行为,公司及时任高管 16 人被处罚。公司被责令改正和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仲汉根被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江苏证监局官网截图
三大问题,16 位高管被罚
主营农药生产的辉丰股份,2010 年在深交所上市。去年 4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12 月 25 日晚间,公司公告,称于 12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 " 江苏证监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19 ] 6 号)。
江苏证监局调查发现,辉丰股份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环保事项披露与事实不符、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披不准确三大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辉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仲汉根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季自华、副总经理奚圣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孙永良、时任监事会主席卞祥、时任财务总监杨进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对其他时任高管陈晓东、张建国、李萍、姜正霞、夏烽、茅永根、周立、季红进、王彬彬、金文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
不到两年虚增营收超 33 亿
根据上述决定书披露,辉丰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自 2016 年 7 月起,开始与福建华东石油及林某某控制的裕华石油等多家公司开展成品油购销贸易。主要由辉丰石化向华东石油采购,而后销售给林某某控制的公司。
上述购销贸易中,辉丰石化不但不进行货物的交收检验,还为林某某控制的公司的销售回款提供一定账期。林某某承认,辉丰石化的做法,是为其控制的公司提供资金融通,帮助其解决资金紧缺的问题。
江苏证监局认为,在这些购销贸易当中,辉丰石化作为中间方,缺乏介入的必要性,本质上具有资金融通的目的,可以认定上述购销贸易缺乏商业实质,辉丰石化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行为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具体而言,2016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3.01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3 亿元;2017 年一季报虚增营业收入 6.86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6.78 亿元;2017 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10.75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10.62 亿元;2017 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 12.39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12.23 亿元。
环保违法瞒报,高管被拘说成 " 配合调查 "
从 2016 年 7 月到 2018 年 5 月期间,盐城市环保局、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连云港市灌南县环保局等主管部门,陆续向辉丰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连云港华通化学、连云港致诚化工、江苏嘉隆化工,共计出具了 15 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上述公司环保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2018 年 4 月 20 日,生态环境部官网通报辉丰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科菲特、华通化学、致诚化工、盐城明进纳米材料存在重大环保违法行为。
但辉丰股份在 2016 年年报、2017 年半年报中却表示 "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文明生产、达标排放,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
2018 年 3 月 29 日,有媒体报道称 " 辉丰股份深陷环保泥淖,控股子公司偷排废水被关停 ",当天公司发布澄清公告表示,因环保部门进行环保检查,子公司华通化学董事长奚圣虎及环保部的周海威在配合调查之中。不过,江苏证监局查明,时任辉丰股份副总经理、华通化学董事长的奚圣虎当时是被刑事拘留。
今年 12 月 5 日,辉丰股份公告,收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因犯污染环境罪,华通化学被判处罚金 600 万元,奚圣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 万元。
现代快报财经猎豹注意到,因为去年被责令停产整改,辉丰股份 2018 年巨亏 5.47 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继续亏损 1.9 亿元。如果连续两年亏损,公司明年将面临 " 披星戴帽 "。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拟将子公司上海迪拜植保 50% 股权转让给安道麦公司,预计可产生收益 3.57 亿元。不过根据公司后来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这笔交易还不一定能在今年内完成交割。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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