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彦琳 蔡梦莹)距离梁静茹上海站 2020 年情人节演唱会还有 48 天,一张 1299 元的票却怎么都退不掉!近日,网友吐槽自己遭遇了这样的一件烦心事。" 演唱会还处于预售阶段,票都没出,座位也没定,为什么就不能退呢?"
投诉:买了一张预售演唱会门票,大麦网拒不退票
12 月 28 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杭州网友 " 泡泡 baby"。她告诉记者,这几天以来,一直在跟大麦网协商退票一事,始终没法退票。
△网友的订单
在她发给记者的订单详情截图上可以看到,2019 年 12 月 9 日,她购买的梁静茹上海演唱会的二层看台票,花费 1311 元(票价 1299 元 + 运费 12 元),标记 " 不可退 "。演出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14 日。目前,演出票仍处在预售中、未出票的状态。" 抢到票两天后,我发现自己有事去不了了,一开始是与在线客服沟通,一直没有结果。" 在与客服的沟通中,她坚持 " 你们本来就是霸王条款吧,票都没出,收我手续费,合理吗?" 在她的一再坚持下,12 月 25 日,客服曾提出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支付票价 10% 的手续费后退票,但需要和主办方申请。她同意了。" 但是大概过了一两个小时吧,电话就打来了,告诉我还是不能退。" 无奈之下,她只好在网上发帖求助。
△网友与大麦客服的网页对话
在这期间,她认为客服的回应并不积极,想把已购买的另一张吴青峰杭州站(2020 年 1 月 3 日)的票也退掉, 客服给出的解决办法是,由于演出日期在 3 至 10 天内,退票手续费为 90%,同样也需要向主办方申请。
△网友与大麦客服的网页对话
为何退一张演唱会票这么难?12 月 28 日,现代快报记者发现,目前,网友购买的 2.14 梁静茹上海站演出为缺货状态。在购票须知中,有一则提醒," 票品为有价证券,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不支持退换。如购票后无法正常观看,还请自行处理。"
△大麦网的购票须知
大麦网:退票政策事先已注明,退票须向主办方申请
距离演唱会还有 48 天,还处在预售阶段的票,为什么就退不掉呢?
现代快报记者浏览了大麦网在售的很多演出,订票页面须知大多都有不可退的标注说明。在《大麦网订票服务条款》中称,标记为 " 不支持退 " 的项目不支持 7 天无理由退货,在项目没有延迟或取消的情况下,除非项目销售页有 " 条件退 "" 无忧退 " 的标签,否则不支持退款。而此前客服所说的退票时间及手续费收取标准,也有详细的说明,预售期退票手续费为 10%,距离演出开始 3 天内的退票手续费为 95%。
△大麦网退票规则说明
12 月 28 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拨打了大麦网官方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梁静茹上海站演唱会确实是不支持退换的,除非出现演唱会取消或者延期、提前等情况。
该工作人员表示,每个演出项目主办方不同,每个演出都有明确的退换政策说明,上面如果注明可以按照大麦网退款条例进行退换的,会收取相关的手续费后进行退款。如果注明了不可退,只能进行申请。" 这个能退不能退并不是大麦网决定的,都是主办方决定。如果客户坚持要退款,我们只能跟主办方进行沟通,但能不能申请成功并不能保证。"
现代快报记者通过客服希望能联系大麦网公关部工作人员,就网友的遭遇给出解决办法。截至记者发稿前,大麦网未作出回应。
律师:演唱会门票商品退换存在争议
现代快报记者搜索天眼查了解到,大麦网属于北京红马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票务品牌。据统计,该公司共有法律诉讼 17 条,其中涉及购票、退票、补票等问题的法律诉讼就有 11 条。该网友的退票遭遇并非个例,2018 年 7 月 12 日,市民王先生购买了两张五月天巡回演唱会北京鸟巢站的门票。2018 年 7 月 14 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联系网站想要取消订票并全额退款,但被大麦网拒绝。随后,他将大麦网所属北京红马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诸法庭。
有网友指出,大麦网的条例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比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购商品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是四类商品例外: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网购的演出门票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范围,也就是说应该支持消费者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退款。也有网友在当地工商部门的介入下,协调解决了退票事宜。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许辉表示,一般来说,商家在售卖商品时,若是事先已对退换的条件进行了约定,而消费者退货后会影响商品的再次进行销售或是商家已经无法在短时间内销售出商品,除非遇到特殊的免责理由或是不可抗力因素,一般来说商家可以拒绝退换。" 大麦网在购票页面已经注明了不可退,消费者购买时其实这个约定已经成立了。"
不过,北京高朋 ( 南京 ) 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慧认为,演出门票这类具有时效性的特殊商品,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法》中所规定的消费者享有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目前在法律上的认定存在一定的争议,因为法律尚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不能按照普通商品一概而论。
" 首先,必须考虑商家是否在事先尽到了不可退换的提醒义务。另外,还是要对具体的商品进行认定。" 严慧建议,如果消费者对于演唱会商家在售卖门票上存在不合理性,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或是向有关部门投诉来进行维权。
(编辑 郭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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