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5 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合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中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关于发挥海事作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共 6 大类 24 项举措,基本涵盖海事监管服务的所有领域。
到 2025 年深圳率先基本建成一流海事
深晚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在深圳率先基本建成一流海事,助力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到 2035 年,在深圳率先全面建成一流海事,助力深圳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到本世纪中叶,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彰显,海事治理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更加卓著,助力深圳成为全球标杆城市。
《意见》包括持续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加强管理政策和制度创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水上安全治理新格局、强化船舶污染防治、构建一流设施装备体系、深化海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6 个方面,力争能够支持深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形成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建设民生幸福标杆、美丽中国典范、国家智慧城市标杆市。
未来深圳将大力拓展湾区城市海上客运航线
24 项举措中,包括实行更加开放的国际船舶登记检验制度。一方面,推动免征 " 中国前海 " 国际登记船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另一方面,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入级检验业务。助力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深圳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此外,服务邮轮游艇等新兴产业发展。扩大游艇自由行试点范围,推动深圳香港两地游艇驾驶证互认,推进简化邮轮、游艇及旅客出入境手续,建立外国籍游艇航行水域负面清单制度,试点调整游艇乘员定额上限,提升海上应急处置和搜救能力,服务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建设。
同时,大力支持拓展湾区城市间海上客运航线,服务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同时,《意见》提出,将在深圳打造 " 海上安全示范区 "。推动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健全 " 属地主导、海陆联动 " 的综合治理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加快形成水路交通安全多元共治体系,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在强化船舶污染防治方面,《意见》提出,在深圳打造全国船舶排放控制监测监管示范区。将 " 大鹏湾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管试验区 " 范围扩大至整个深圳辖区,形成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新模式,强化深圳香港两地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打造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
《意见》中称,将在深圳率先建成一流海事装备体系。部署海区大型巡逻救助船,提升深远海综合保障能力。推进无人机建设,提升巡航救助装备机动性能。试点使用海事新型智能单兵装备和环保检测设备,形成配备标准并向全国推广。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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