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1 月 28 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医保局获悉,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 " 通知 "),江苏将切实保障疑似患者医疗费用。
通知要求,切实保障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按要求做好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疫情流行期间,对于按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各地务必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决不能因为费用问题延误和疫情防控。
江苏将确保异地就医患者先行救治。对于确诊或疑似患者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并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由就医地按财社〔2020〕2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通知,江苏将动态调整报销范围、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各地对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做好与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对接,保证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江苏将协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耗材采购与价格监测监管工作。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密切关注相关药品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对于供应和价格情况异常的,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
根据通知,江苏还将建立信息收集及上报制度。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将加强对本地区贯彻落实政策的指导,及时掌握政策落实落实情况,及时收集工作动态,全面统计预付医疗机制费用、患者结算人数、医疗费用和报销费用等情况,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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