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毛晓华)2 月 6 日,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泰州确诊新增 2 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新增 2 例病例均为姜堰区病例。
患者一,男,41 岁,现居住在姜堰区罗塘街道,与姜堰区 2 月 3 日一例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患者 1 月 30 日出现发热症状后曾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2 月 4 日由 120 救护车送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二,女,64 岁,现居住在姜堰区白米镇,与姜堰区 2 月 3 日一例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患者 1 月 31 日自感不适后曾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 月 3 日由亲戚开车送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以上病例行经路线正在排查中,核实后将及时发布。
截至 2 月 5 日 24 时,泰州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28 例,确诊病例中,靖江市 8 例、海陵区 2 例、高港区 3 例、姜堰区 10 例、泰兴市 2 例、泰州医药高新区 2 例、兴化市 1 例。靖江市治愈出院病例 1 例。
根据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地区来泰的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居家进行医学观察 14 天,期间如有发热症状必须由 120 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留验筛查。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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