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通讯员 花袭衣 古林 记者 严君臣)" 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你们那边信号正常吗?能听清我说话吗?" " 好,下面我宣布本次庭审正式开始!"2 月 7 日下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网上开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口罩网络销售诈骗案,在 " 没有诉讼参与人出庭 " 的庭审现场,法庭中央的两块电子显示屏上清晰地显示出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画面,直播在线收看人数 1400 万余人。
△ 庭审直播现场
据介绍,今年 25 岁的男子张某是安徽蚌埠人。疫情暴发期间,张某在抖音上看到有人通过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骗取钱财,便意图模仿这种方式实施诈骗。1 月 28 日 23 时许,张某在南通某汽车客户服务群内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被害人陆某信以为真,使用微信添加对方为好友,犯罪嫌疑人张某谎称三万只口罩需要支付 1000 元定金,被害人陆某同意并通过微信向其转账 1000 元。犯罪嫌疑人张某将钱款转至个人银行卡后将被害人陆某的联系方式删除。
△ 张某诈骗他人的聊天记录
1 月 29 日,张某通过在 QQ 搜索关键词 " 口罩 " 加入一些 QQ 群。看到被害人骆某在群内求购口罩,张某添加了其 QQ,双方达成购买意见并谈妥口罩单价 9 毛一只,骆某信以为真,并添加了张某微信。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微信中以一万只口罩需要 20% 定金为由,向骆某索要了 2000 元定金,随后骆某追加了 5000 只口罩,张某又骗得第二笔定金 1000 元,两笔定金均通过微信转账到达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账户。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查,张某将两笔钱转给了好友陈某,约定将该钱款存在陈某处,后将骆某的 QQ、微信删除。
1 月 30 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又利用同样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徐某定金 5520 元,事后将钱款转账给好友陈某,并将被害人徐某的 QQ、微信删除。
1 月 30 日 12 时许,港闸分局永兴派出所接到被害人陆某报案,港闸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并于 1 月 31 日在南通市开发区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张某接受讯问
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为快审快判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同时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在港闸区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该院与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区检察院、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商,依托中国移动云视讯系统,在法院设立刑事法庭审理主场,区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分场,四点连线,远程庭审,快速审理,实现无接触、不见面庭审,助力疫情防控。
经查,1 月 28 日至 30 日,在全国口罩紧缺的情况下,张某利用民众急购口罩的心理,在多个微信、QQ 群内散发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在短短三天内骗得被害人陆某等三人定金共计人民币 9520 元。该院在受理案件后,立即依法为张某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
庭审期间,公诉人洪亮的声音透过音响在法庭回荡,电子屏幕上依次展示了被告人的各项犯罪证据。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良好,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整个庭审历时仅半小时,程序规范、画面清晰,审理过程顺畅。
" 这几天一直在看守所反思,如今所有医护人员都在抗击疫情,我却做了这样的事情,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带来的社会不良影响,我对不起大家。我跟我父母说,以后不会再做违反乱纪的事情,以后会老实本分地工作。" 在庭审现场,张某一度因为懊悔痛哭,称自己已经在看守所深刻反省,如今感觉十分后悔。
该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物资的名义实施网络诈骗,又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坦白交待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处罚。该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自此,该案从法院受理至审结用时仅两天多时间,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从严从快、绝不姑息的坚决态度。
(@港闸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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