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2 月 10 日,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通告,为了全力保障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工作顺利进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同涉疫情违法犯罪作斗争,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依据相关规定和通告,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对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同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予以奖励,最高奖励 10 万元。
通告写明,奖励对象为举报《无锡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中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现场制止或协助抓获涉疫情违法犯罪人员,以及其他同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人民群众。
奖励条件:(一)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无锡市公安机关管辖;
(二)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并经查证属实;
(三)涉疫情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被行政、刑事处罚;
(四)经公安机关依法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
奖励标准:
人民群众同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经公安机关依法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由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予奖励。
(一)涉疫情违法人员被行政处罚的,视情给予见义勇为人员 500 元至 2000 元奖励;
(二)涉疫情犯罪嫌疑人被刑事处罚的,视情给予见义勇为人员 2000 元至 10000 元奖励;
(三)同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特别突出的,最高可给予 100000 元奖励;
(四)同一见义勇为人员符合多项奖励标准的,以多项奖励中的最高标准予以奖励。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见义勇为组织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同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并严格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对于包庇、纵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 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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