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建萱 记者 赵丹丹)面对疫情,企业如何运营,员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2 月 16 日,南京建邺区人社局制定了关于支持服务企业发展和企业复工后劳资关系处理的工作方案,方案对职工被 " 隔离期间有工资吗 " 等问题都进行了回答。此外,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建邺区人社局将在六个街道和各功能园区组建十个和谐劳动关系分中心,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监察及劳动权益维护等案件的处置和调解工作。
1、企业如何开展招聘工作?
人社局通过网站、企业工作群、建邺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收集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与求职者网上对接。
此外,在做好充分保障卫生安全的前提下,人社局视情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多批次、小批量户外招聘。
2、企业如何给员工缴纳 " 五险一金 "?
企业可以通过 " 我的南京 "APP" 智慧人社 " 栏目或 " 南京社保 " 平台、江苏政府服务网等线上渠道提交办事申请。
3、企业迟缴、缓交 " 五险一金 ",后期要交滞纳金吗?
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不减员的参保企业,相关部门加大发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
企业可进行网上申报,简化流程压缩时限。
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移、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等业务事项,均延期至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内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企业信誉和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享受。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加快认定速度,视情缓交养老保险费到疫情结束后 6 个月,所欠缴费用在疫情解除一年内缴清,免除滞纳金。
4、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可返 50% 失业保险费
有效实施 " 降、返、补 ",全面落实社保降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各项促就业补贴政策,努力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有效稳定用工岗位。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
对于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新吸纳下岗失业、农村劳动力、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并按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 3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
5、工作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算工伤吗?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工作者及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导致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同时,相关部门积极开辟绿色快速通道,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在受理 3 日后完成认定工作;积极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确保上述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职工被隔离期间,有工资吗?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要求延迟复工复业等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可根据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80% 的病假工资。
对被派遣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人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处理。
7、员工遇到企业欠薪问题,如何投诉?
可通过 12345 政务热线、12333 公共服务平台反映诉求,由工作人员实时接收办理,专人动态跟踪办理结果,确保欠薪追讨行动取得实效。在特殊时期,侵犯劳动者或企业合法权益且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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