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3 月 2 日下午,江苏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举行,对江苏省《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从 2 月起至 6 月末,江苏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这一举措,5 个月预计可为企业减负 140.6 亿元。
【发布】
2 月起至 6 月末,13 市统一执行减征政策
哪些地区实行减征政策、时限多久,惠及哪些企业?《实施方案》明确减征范围。本次减征政策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切实做到精准施策,有针对性,此次我省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范围明确为:参加我省职工医保的企业(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江苏对实施的地区和时限也作了明确。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 6 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 5 个月。据了解,至 2019 年 12 月,全省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按设区市为统筹单位计算,13 个设区市均超过 6 个月。《实施方案》明确,13 个设区市统一执行减征政策,实施期限统一按照国家上限要求执行,即从 2 月起至 6 月末,共 5 个月。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减征仅对企业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实行减征。
明确先施行阶段性减征政策,生育保险不减征
在国家减征政策出台前,按照《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0〕15 号),也就是 " 苏政 50 条 " 的部署要求,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三部门,已于今年 2 月 14 日联合下发《关于施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9 号),就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先行作出安排,即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 15 个月的设区市,可在 2020 年度内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 0.5 — 1 个百分点。目前,已有苏州、常州、无锡、扬州、泰州等 5 市执行了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此次国家《指导意见》明确,降费率与减半征收措施不得同时叠加执行,考虑到减半征收对减轻企业负担的力度大于降费率政策,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减征和阶段性降费率的妥善衔接办法。先施行阶段性减征政策,已实行阶段性降费率的设区市,应改按降费率前职工医保原单位缴费率减半征收。减征期结束后,如符合省医保局等三部门所规定的阶段性降费率实施条件的,仍可按程序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通过统筹实施阶段性减征和阶段性降费率两项工作,在落实国家和省的要求的同时,可更大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实施方案》还明确生育保险不减征。目前江苏已全面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本次减征和降费率政策仅减征和降低合并实施前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和费率,不含生育保险。
两项减负措施,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 160 — 180 亿元
△相伯伟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执行后,可较大幅度降低企业负担,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将发挥积极的助推作用,同时,职工医保基金仍保持在安全可控的运行范围内。
据测算,全省企业医保费减半征收 5 个月,共可减轻企业负担 140.6 亿元。预计减征 5 个月后,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基础上,仍有 8 个设区市符合阶段性降费率的条件,如按 0.5 — 1 个百分点降费率,还可以有减征 19 — 40 亿的政策红利。两项减负措施实施到位后,预计全年可减负 160 — 180 亿元。
【释疑】
2 月份医保费可退也可抵扣
减征政策是从 2 月起执行,至 6 月末结束,共 5 个月。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关于 2 月份的缴费,将妥善处理。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相伯伟介绍,2020 年 2 月已进行医保费征收的地区,要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征部分的金额。对减征部分的金额,要加强与参保企业的沟通和解释,可以优先办理退费,也可从以后企业应缴费款中抵扣。对 2 月份因故未缴费的企业,可在 3 月合并征收,免收滞纳金。
要强调的是,执行减征期限不得突破 5 个月的上限规定。减征政策执行月份要连续连贯。政策执行期为费款所属期,企业补缴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以及预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费款,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请放心!减征医保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待遇
这次减征医保费会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待遇?相伯伟介绍,《实施方案》明确,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要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江苏将从三个方面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享受。
一是今年起江苏省职工医保全面实施市级统筹,基金由设区市统收统支,共济能力得到增强,目前 13 个设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备付月数都在 10 个月以上,阶段性减征虽然减少了相当量的基金当期收入,但是从中长期看,完全可以保持基金平稳运行,确保医保待遇支出不受影响。
二是阶段性减征只是对企业单位缴费进行阶段性 5 个月的减半征收,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包括个人账户和医疗费用报销的政策均保持不变。
三是为确保医疗机构更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江苏通过提前预付资金、及时调整医疗机构基金支付预算总额、单列结算医保费用等方式,确保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减少医疗机构垫资压力。截至 2 月 28 日,全省已累计向新冠肺炎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和开设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 30.8 亿元。同时,省医保局还大力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实现 15 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 " 不见面 " 办理,方便群众待遇享受。
附: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
现代快报 +/ZAKER 南京记者 项凤华 徐岑 徐苏宁 / 文 赵杰 / 摄
(编辑 王鹏)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