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3 月 3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医保局获悉,《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记者注意到,定点药店如有盗刷医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购买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的,都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办法》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有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 8 种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有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 5 种行为的,将被定为失信。办法将以失信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的大小及所造成社会影响确定失信等级,失信等级分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办法》规定,将通过采取失信信息公示、提醒约谈、增加检查频率、扣减医保结算总额,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等多种惩戒方式,加强综合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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