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潇)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开车不能吸烟、平衡车不得上路 ……3 月 12 日,扬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全面解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将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正式施行。
据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迫切需要政府法规的引导和规范。2019 年,《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被列入当年度扬州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由扬州市公安局起草,市司法局严格依照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和标准,对政府规章草案进行审查和修改完善。经扬州市政府第 3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将于 4 月 1 日正式施行。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上位法对一些影响交通秩序存在安全隐患行为的规定不够具体,不够明确。此次出台的《办法》对上位法的相关规定作了补充和细化,通过立法手段解决了执法依据不足,法律规定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电动车目前是城市交通的主力军,目前扬州市电动车保有量达到 550 万辆,电动车方便了市民出行的同时也给交通秩序和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问题。" 电动车发生的事故已占总事故量的 55% 左右。" 为了约束电动自行车及驾驶人相关行为,《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办理登记,领取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不得违法安装搭载人员的设备或动力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拆除电动自行车原有的限速装置,以及规定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产品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而且不得醉酒驾驶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编辑 吴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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