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瑞 记者 孙旭晖)宿迁市的李先生在 2019 年到当地的 4S 店花了 8 万多全款买了辆车,可是李先生交了全款后,名下却多了一笔分期购车的贷款,他这才发现,自己交给 4S 店的 8 万多元竟然只到账 1 万多,剩下的钱都不翼而飞了。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最后经警方调查发现,这个 4S 店的一个销售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制作假合同,套用客户的购车款,累计 32 万余元。
△ 4S 店向派出所送锦旗表示感谢 通讯员供图
今年 30 岁的于某老家在洋河新区,初中毕业后便到浙江等地打工,2018 年下半年,回到宿迁老家后,便在宿城区一 4S 店做起了汽车销售工作。看起来老实本分的于某,很懂得为顾客着想,深得顾客的信赖,因此手里的单子不少。
2019 年 6 月,于某接待了购车客户李先生,两人在谈价的过程中,于某承诺李先生可以给到最低的优惠和丰富的礼品。李先生对于某的服务态度非常满意,同意全款购车,并通过银行卡向于某转账了 81931 余元委托于某代为办理购车事宜,双方签订了全款购车合同。但是于某并没有把这份真合同上缴公司,而是伪造了一份假合同,谎称李先生是分期购车的,上缴公司李先生 " 首付款 "17431 元,剩下的 64500 元则被其据为己用。
接下来,于某一发不可收拾,以同样的方式又挪用另外 3 名客户购车款共计 26 万余元。" 用于个人消费,酒吧、KTV,正常一晚上就 5000 多。" 于某说,自己的日常消费特别高,2019 年 2 月便开始在酒吧 KTV 这些场所消费,请客吃饭,在外面住宿,一年下来,花了 40 多万,入不敷出,所以想办法挪用客户钱款,一部分用于上缴公司填补前一个客户的账目窟窿,另一部分个人挥霍掉了。
就这样,于某采取瞒报、伪造合同等方法,用后款还前款的手段,先后挪用 4 名客户购车款 32 万余元。
目前,于某已被宿城警方依法处理,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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