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3-17
疫情期间,宿迁“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临时纳入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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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3 月 17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宿迁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购药,降低患者交叉感染风险,宿迁市医疗保障局推进 " 互联网 +" 部分医疗服务,医保定点医院中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互联网医院,为在本设区市参保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病人提供 " 互联网 +" 门诊医疗服务,向医保部门备案后,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 " 互联网 +" 医疗服务,按照现行价格执行,不得重复收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同等的支付政策,与线下医疗服务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医保支付标准均按普通门诊诊察类项目支付。

不直接面向患者的服务,不属于诊疗活动的服务,非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查房、医学咨询、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医学鉴定、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便民服务等,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信息系统能实现相关功能的," 互联网 +" 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医保经办机构。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在患者本人个人账户中扣除或通过关联的银行卡等途径支付;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统一结算。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系统短时间内不能实现的 " 互联网 +" 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给予支持,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系统资源,以最快速度进行系统改造,满足 " 互联网 +" 医疗服务人卡认证、诊疗服务和网上费用结算等相关功能需求。相关信息系统尚在改造中短期内尚不能实现医保结算,医院可向患者提供电子发票,采取邮寄报销、预约报销、延时报销等报销方式,完成费用结算。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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