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3-20
同命同价!江苏高院发文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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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沈法 记者 顾元森)3 月 20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费用标准(2018、2019 年度)的通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通过统一城乡赔偿标准,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赔偿标准差异,尊重和平等保护每个个体的生命健康权益。

2018 年、2019 年度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的统计数据公布

通知中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的要求,江苏高院发布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配合《实施方案》中有关费用的计算,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苏省统计局统计的 2018 年和 2019 年全省居民收入支出等相关指标,现将 2018 年和 2019 年度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 2018 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 21948 元,经营净收入为 5386 元;2019 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 23836 元,经营净收入为 5636 元。

2. 2018 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 25007 元;2019 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 26697 元。

3. 2018 年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 1.78;2019 年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 1.78。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请自行登录省统计局官方网站(tj.jiangsu.gov.cn)查询,省法院不再通报。

各项赔偿金标准如何计算,有明确规定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法院管辖的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各类民事案件,适用该《实施方案》。该方案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该方案;施行前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以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再审案件,不适用该方案。

各级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 :

根据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 =(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 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 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 × 劳动力丧失比例 ×20 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 :

按照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 =(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 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 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 ×20 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规定,被侵权人有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作为单独的赔偿项目,不影响赔偿总额,但需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列支,以保护被扶养人的生存权益。列支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侵权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公式为:每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 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 劳动力丧失比例 × 被扶养年数 ÷ 共同扶养人数

被扶养人系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除可获得死亡赔偿金中列支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外,仍有权作为近亲属参与剩余部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根据规定,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经营净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和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具体标准,由省法院民一庭每年年初依据省统计局统计的标准下发全省各级法院执行。尚未公布相关标准的,按照已公布的最近年度的标准执行。该实施方案施行后,原试点地区已施行的标准与《实施方案》不一致的,按照该方案执行。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实施方案统一城乡标准,彰显平等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融合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法治意识和平等意识也逐渐加强。期待司法更加公正高效和权威,特别是在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上,人们对城乡二元结构下按照户籍地标准采取不同计算方式的意见较大,希望统一赔偿标准的呼声很高。江苏高院出台《实施方案》,彰显了平等性。

此次试点的根本目的在于统一城乡标准,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需求。《实施方案》通过统一城乡赔偿标准,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赔偿标准差异,尊重和平等保护每个个体的生命健康权益。《实施方案》尽可能细化明确各项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和适用范围,充分反映江苏省城乡融合的发展趋势。另外,《实施方案》将被扶养人生活费在 " 两金 " 中单列,在保证逻辑一致性的前提下,维护被扶养人的生存权益。此外,《实施方案》还在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上,对被扶养人予以倾斜保护 , 充分体现实质公正原则。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高院不仅参考了历年来全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运行情况,而且比较考察了周边省市的赔偿标准和全国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相关计算指标。最终的计算结果不仅充分反映了江苏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融合情况,而且高于按照现行标准计算的 " 两金 " 数额,在审判实践中有很强的操作性,容易被社会公众接受。

《实施方案》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包含在 " 两金 " 中,不影响赔偿总额,但需在 " 两金 " 中列支,以保护被扶养人的生存权益。这是在深入考察了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性质的基础上做出的制度安排,既明确了被扶养人生活费与 " 两金 " 的关系,又兼顾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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