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0 日上午,深圳市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会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推广会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部署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试点任务,总结推广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把握 " 三个特征 ",实施 " 四大工程 ",发挥 " 五治作用 ",强化 " 六项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将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深圳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标杆城市,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深圳市已向省委政法委申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 1 期试点城市,制定了《深圳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年(2020-2022 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部署实施 16 大项 45 小项工作任务。会议表示各区各部门要对标对表深圳市的三年行动方案,形成任务清单,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与此同时,建立深圳市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项目库,及时提炼总结各区各部门的创新实践和成功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部署,变 " 盆景 " 为 " 风景 "。
此外,会议要求建立健全与平安建设考核有机融合的市域社会治理考核机制,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督导力度,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及时予以奖励;工作长期滞后或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肃问责。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万钧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