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7 日下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采取 " 活封 " 方式,在坚持严格依法执行的前提下,妥善完成一宗仲裁财产保全查封。这种 " 有温度 " 的查封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复工复产活动的影响。
当天,申请人余某、陈某艳和被申请人深圳市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因劳动争议诉至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提供有效担保向龙华法院申请仲裁中财产保全,该院依法受理并作出裁定。法院执行员王元熹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了解到公司生产停滞部分员工已遣散,可能存在这两天内转移财产的风险,情况特别紧急。
为有效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法院执行保全团队迅速反应,王元熹带队前往现场采取保全查封措施,于当晚 21 时完成对深圳市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厂房内存放设备的查封登记,执行过程中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的权利义务。
▲执行人员采取 " 有温度 " 查封方式并全程录像。
执行人员综合考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灵活采取 " 活封 " 方式,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情况下,只对现场的机器设备进行保全查封并告知能正常经营使用,对于现场存放的用于企业生产的原材料及部分成品、半成品允许投入正常生产活动中。
这一案例是龙华法院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生动缩影。据介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近期龙华法院新构建诉讼服务集约化工作机制,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存发展的影响,审慎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最强司法保障。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文林 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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