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葛明亮 马红梅 记者 严君臣)夜幕笼罩,一艘小型浮吊船迅速驶近满载铜精矿的大货轮,一辆挖掘机不停作业,从大船上将一斗斗铜精矿粉转运到小船上。这样的疯狂盗窃场景,在长江江面上屡次出现。4 月 9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经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罗俊、李宝强等人盗窃铜精矿系列案件一审判决出炉。
2018 年 1 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民警得到情报,南通有一对父子在收购铜精矿。通过这对父子,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他们的卖家,并破获了一起重大盗窃铜精矿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宝强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被抓获归案。此外,以罗俊为首的另一批犯罪嫌疑人也陆续到案。随后,李宝强和罗俊等人被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李宝强是长江上跑船运货的船主,主要帮一些冶金企业承运铜精矿。铜精矿是一种重要的矿物原料,冶炼后可以得到高质量的铜和其他有色金属原材料。一吨进口铜精矿,基本能卖到五千元以上的价格。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李宝强与朋友罗俊合谋,多次在江面上盗窃众多货轮上运输的铜精矿。两人分工明确,李宝强负责联系运输铜精矿的船只,罗俊提供盗窃作案用的小船,船上放置挖掘机。每次盗窃铜精矿前,李宝强会联系罗俊,让罗俊指使手下人驾小船到特定水域。之后,罗俊指使他人操作挖掘机,对货船上已封缄铜精矿实施盗窃。
检察官阅卷发现,在公安侦查阶段,部分犯罪嫌疑人因为认罪态度较好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检察官逐条查看涉案人员的犯罪金额,认为本案中部分涉案人员普遍犯罪数额巨大,最少的也达到了八十万元,且盗窃次数多。虽然在整个案件中,这些犯罪嫌疑人属于从犯,但也符合逮捕条件。
最终,其余原先取保候审的七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追加逮捕。
2018 年 11 月,李宝强、罗俊等人盗窃案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细致阅卷,并和公安机关承办人员多次沟通,对有关证据细节仔细询问。最终,检察机关认定三十笔犯罪事实,共计八百多吨盗窃数量,总计为一百多万元。
在李宝强、罗俊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出现了多名犯罪嫌疑人零口供和翻供的棘手情况,特别是主要犯罪嫌疑人罗俊和李宝强。
2018 年 11 月和 2019 年 3 月,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相继对李宝强等人以及罗俊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罗俊犯盗窃罪被判处十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两百万元;被告人李宝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其余涉案被告人也各自获刑。(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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