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卞宇星 记者 毛晓华)泰州市民孙某和亲戚在饭店吃晚饭,席间喝了半斤白酒和一瓶啤酒,晚饭结束后,孙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回家时迷路,于是报警求助,称自己酒喝多了找不到家。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警察到场后对孙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为 197.6mg/100ml。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喂,是 110 吗?我开到一个地方,我不认识家了。"
" 你有没有喝酒?"" 喝了点酒。"
" 你在那里不要离开,我们稍后就到。"
2019 年 10 月 18 日晚,泰州市民孙某和亲戚在饭店吃晚饭,席间喝了半斤白酒和一瓶啤酒,晚饭结束后,孙某一个人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到浴室洗澡休息,大概到晚上 10 点半左右,从浴室出来的孙某继续驾驶摩托车准备回家。
结果酒后驾车把方向弄错了,孙某行驶至泰州医药高新区三新路口处迷路了,于是拨打了 110 求助。
民警到现场后对孙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经鉴定,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97.6mg/100ml。
今年 4 月 10 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庭上,被告人孙某陈述,知道醉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但自以为开的不远没事,现在十分后悔。
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孙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编辑 苏湘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