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蔡磊 冯文燕 记者 何洁)委托彩票店主购买彩票,结果店主误打了一个数字,眼睁睁看着中大奖的机会从眼前 " 溜走 ",这下怎么办?昆山的陈先生就遭遇了这样一件郁闷事,与 33 万元奖金 " 擦肩而过 "。陈先生于是将彩票店主告上法庭。4 月 13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昆山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一个数字之差错失 33 万奖金
60 岁的陈先生是名老彩民,常年有购买体育彩票的习惯。夏先生经营的彩票店离他家不远,陈先生也就成了店里的常客。由于双方相识时间较长,为图方便,慢慢的两人就通过微信报号码以及转账支付的方式购买彩票。
2018 年 4 月 7 日,陈先生通过微信联系夏先生,投注三注体彩超级大乐透,并支付了 18 元,其中投注的一注号码为:"02、07、14、29、32+04+11",投注倍数为三倍。
夏先生将 "29" 误打为 "19",其余一致,陈先生收到彩票照片后,也没有提出异议。
当晚开奖,号码 "02、07、14、29、32+10+11" 中得二等奖,奖金为 109752 元,三倍投注,总奖金近 33 万元,而错误号码所得奖金仅为 615 元。
这下陈先生坐不住了,到夏先生处提出因其出票错误,要求进行赔偿。双方暂时达成一致意见,由夏先生一次性给付陈先生 1500 元了结此事。
彩民告彩票店索 30 余万赔偿
但越想越觉得吃亏,陈先生将夏先生告到昆山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329256 元。
在法庭上,陈先生表示,自己是信任夏先生的,所以当天没有核对彩票,也没有提出异议,但并不能否认夏先生打错号码造成损失的事实,收取 1500 元只是部分赔偿款。
夏先生对此并不认同,彩票销售过程中,时常会有彩民投注的号码与销售出票号码不一致,如彩民提出异议,要求继续再购买投注的号码,彩票点会在销售终端关闭前给予彩民再出票投注的号码彩票,费用也可以由彩票点承担。
夏先生提出,彩票销售历来是钱款、彩票、号码当面、当场交接,离柜后无涉,理应双方无任何纠葛产生。假如出票的彩票当天开奖中奖一等奖,价值 500 万,陈先生会提出因投注号码与出票号码不一致,而拒绝这 500 万吗?
法院驳回彩民诉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和夏先生之间成立彩票、奖券买卖合同关系,还存在委托购买指示彩票的委托合同关系。
双方因交易习惯而相互信任,继而由夏先生无偿受原告委托购买彩票,陈先生虽指示了购买彩票的号码,但夏先生受委托实际购买彩票后已尽到了及时报告义务,陈先生并未表示异议,且按双方的交易惯例收取了兑奖后支付的奖金 615 元。夏先生在受委托购买彩票过程中并非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
其次,奖票、奖券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即购买人购得的彩票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一种中奖的机会,一旦中奖,即取得了要求兑奖、取得财产权的现实权利,但是该合同又依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存在一种不确定性,本案陈先生在委托购买彩票时,其取得的仅是中奖的机会,指示的彩票号码在委托当时并不表征财产权益,被告夏先生误买了其他彩票号码也并非必然导致财产损失,并未因受委托购买彩票取得了中奖奖金,陈先生主张的损失并非实际损失或可期待利益损失,也并非夏先生可以预见的利益损失。
再次,后双方自行协商由夏先生补偿了 1500 元,陈先生再主张赔偿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购买彩票本身兼具偶然性和公益性,对于委托他人购买而又对购买结果不持异议的,要求他人承担不利后果显然于法无据,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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