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4-13
体检“正常”,3个月后却查出肺癌!贻误治疗时机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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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 一年一次体检 " 已经成为不少人的 " 健康标配 "。在江苏南京,有一名女青年晓晓(化名),在某知名民营体检机构体检后不到 3 个月,即被三甲医院诊断为肺癌。晓晓认为体检机构的工作存在疏忽,于是求助律师,希望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体检 " 正常 " 到查出癌症仅 3 个月

晓晓是南京本地人,不到 30 岁,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

2018 年,晓晓的公司给员工安排了一年一次的体检,晓晓按照要求完成了体检。没过几天,晓晓拿到了体检报告,上面有一句 " 双肺未见异常 "。

然而,体检后不到 3 个月,晓晓因为感到胸痛、咳嗽不止,前往医院就诊,随即被诊断为肺癌。这对晓晓和她的家人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在治疗的同时,晓晓找到了律师,希望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明明体检一切正常,3 个月后却查出癌症,这家体检机构需不需要担责?"

全国各地频现漏检、误检案例

其实,体检机构因种种原因漏检、误检的事件,常常被媒体报道。不少当事人,也会诉诸法律来维护权益。

2018 年,在北京就曾发生过,体检误报 " 正常 " 致女子延误肺癌治疗时机的事件,最后体检机构赔偿 50 万元和解。

2013 年,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桩闹了多年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2004 年,郭先生在当地一家医院体检时,血小板的化验结果为 8610/L,结论为血常规未见异常。2008 年,郭先生到另一家检查时,被医生告知血小板少,随时有大出血倾向危及生命。到了 2010 年,郭先生最终因脑出血(脑干)、高血压、血小板减少死亡。郭先生母亲痛失爱子,将郭先生 2004 年体检的医院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郭先生的死亡是其自身疾病造成的,但正是因为医院体检报告的瑕疵,才导致郭先生未对自身疾病引起重视,对导致其死亡的疾病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故法院判决医院承担 30% 责任。

律师:被贻误治疗时机的患者需收集相关证据

为什么明明体检了,却查不出毛病?究竟体检中心应不应该负责任呢?这可能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晓春。

衡晓春律师表示,因为漏检误检导致患者延误治疗,而产生人身损害甚至死亡的,体检机构有责任,但一般不会是全责或主要责任。从有关判例及该律所代理结案的若干案件来看,一般赔偿额度为患方各种损失总额的 20%-50%。" 但患者不能认为体检机构漏检,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这样期望值过高。其实疾病的自然发展和体检没有必然关系,只不过是耽误了患者的诊疗时机。"

体检中心漏检、误检,导致癌症患者贻误治疗时机,患者和家属应该如何维权?衡晓春建议,当事人需要保留体检的相关资料。如挂号单、体检报告表等。如果是单位组织的体检,要请单位提供与体检中心的合同,本人系单位员工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患者在该体检中心体检的资料。

接着需要请专业人士看看确诊的癌症,是否属于 "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 " 难以在体检中发现的,并要求体检中心提供原始检查资料,如影像检查的底片等。最后要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衡晓春称," 医疗维权方式很多,包括自行协商和解、医调委调解、卫健委行政调解、媒体曝光、律师代理调解诉讼等。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的维权方式。" 医疗纠纷处理中,往往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整个过程比较长,专业性也比较强,建议患者及家属寻求专业人士协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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