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南京市民毛先生花了 13 万买了一辆二手新奇骏。签订合同后他仍觉得不放心,又让二手车商补了一张 " 证明 ",书面承诺该车没有重大事故,实际公里数为 4.3 万公里。毛先生以为这样就不用担心被骗了,没想到,把车开到 4S 店一查,车子的实际里程数竟然是 8 万多公里。近日,江宁区人民法院判决购车合同无效,双方退车退钱,二手车商还要为自己隐瞒车况的行为承担三倍赔偿。
2019 年 2 月 1 日,毛先生在南京市江宁区某二手车销售中心,看中了一辆新奇骏。二手车商陈某称,这辆车的车况很好,只跑了 4 万多公里,报价 13 万元。毛先生越看越喜欢,决定买下来,双方签订了一份《机动车销售合同》。后来,毛先生担心对方隐瞒车况信息,就在第二天办理过户时,让陈某补写了一张 " 证明 "。陈某在 " 证明 " 中写道,该车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公里数为 4 万 3 千公里。
同年 2 月 13 日,毛先生开着新买的车去 4S 店做保养,谁料,工作人员核实后告诉他,这车在 2018 年就已经行驶了 8 万多公里。毛先生很气愤,去找陈某理论。没想到对方称不知道是谁调的表,拒绝退车。
同年 5 月 5 日,毛先生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他表示,陈某在推销和补写 " 证明 " 的时候都曾承诺过公里数无误,可没想到最后还是被欺骗了。他要求陈某为恶意隐瞒公里数的欺诈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陈某则在庭审时辩称,后来补的 " 证明 " 是在毛先生的要求下出具的,而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中没有记载行驶里程,无法确定是谁调的里程表,请求法院驳回毛先生的诉求。
江宁法院认为,毛先生按照合同约定付清了 13 万购车款,那陈某也应向其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虽然合同没有准确记载车辆公里数,但陈某后写的 " 证明 " 明确载明这辆车公里数为 4 万 3 千公里。由此可知,陈某隐瞒了实际行驶里程。
车辆行驶里程是二手车的重要信息,对车辆的剩余价值有着重大的影响,陈某作为销售者隐瞒这一信息,构成违约。另外,二手车经营者应对所售车辆里程是否被调等信息进行调查,并如实告知消费者。可陈某隐瞒了真实车况,构成欺诈,应按毛先生的要求退还车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毛先生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2020 年 4 月 1 日,江宁法院一审判决双方机动车销售合同解除;陈某需退还购车款 13 万元并三倍赔偿 39 万元,合计 52 万元;毛先生应将涉案车辆返还给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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