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频道昨天的一篇报道火了,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标题里的一个 " 称呼 " 很吸引人——题为《原阳县涉媒体从业人员 " 被殴打 " 新乡市调查督导组接受专访》的报道称:4 月 21 日,在原阳县 4 名儿童因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身亡 3 天后,有自称媒体记者报警称 " 被殴打 "。这些天,舆论高度关注。对此,记者专访了新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乡市调查督导组负责人王拥军。
这一 " 次生事件 " 的调查结果公允与否且不说,关键在于,王拥军在接受采访时提及,王某强自称是成都商报采编人员,但没有记者证。这应该就是前述 " 涉媒体从业人员 " 的出处。而这样的称呼堪称具有 " 爆炸效应 ",因为这样一来,全国不知道有多少媒体从业人员瞬间被成为 " 涉媒体从业人员 "。这样的情境光是想象一下就让人惊诧。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一次,红星新闻(其官方微博认证为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有两名记者参与署名报道,其中,记者王春持有记者证,而王某强,则在 2019 年 9 月 5 日的成都商报社正式公示名单中,属于已有从业资格,而且经过严格审核人员," 拟领取新闻记者证 "。
这就是说,王某强是堂堂正正的一名记者,只不过,程序上还有待领取记者证。然而,有关方面硬是强调其没有记者证,并且和报道之 " 涉媒体从业人员 " 相配合,则耐人寻味。不知道有关方面有没有进行一番严格的调查,但想必没有,因为但凡认真调查,就不难发现这一合法的公示内容,也就不会臆造出这个贻笑大方 " 技 " 惊四座的当日网红词了。
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气来 " 赞美 " 这一次惊天地泣鬼神的 " 命名 " 行为。但可以肯定,这一次 " 命名 " 让众多媒体从业人员感受到了一种误读和霸道所带来的不适感。要知道,已有从业资格但尚未领记者证的情形较为普遍。拥有从业资格的新闻记者正当履职,为新闻事实发声,理应受到应有尊重。
无独有偶的是,原阳县涉媒体从业人员警情调查组也于 4 月 25 日发出《关于原阳县盛和府建筑工地 "4 · 18" 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涉媒体从业人员警情调查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中," 涉媒体从业人员 " 也十分显眼。然而此前,当地相关方面谈及此事,均以 " 记者 " 相称呼。怎么短短几天就变了一个口吻,还这么统一?
联想到记者被打一事被 " 稀释 " 为 " 双方推搡拉扯 ",以及强行夺走记者手机还 " 刷机 " 居然不乏合理性,也就不奇怪了。
这种在话语上把人打成 " 另册 " 的羞辱性提法,极不严谨,需要得到纠正,并有必要向这个被另眼相看的群体致歉。
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言辞背后,存在一种对有关情节及性质进行 " 降格 " 或 " 大事化小 " 处理之嫌。至于为什么这么做,不言而喻。而这不是关心真相和公正的公众愿意看到的。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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