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两年前,新庄派出所女辅警在公交车上一秒识贼,快破万元盗窃案吗。
视频来源:荔枝视频
今天的“主角”
呃,还是这个贼 ~
随着疫情形势好转
群众生活秩序逐渐恢复
企业复工复产的步伐也在加快
此时,一些违法犯罪分子
也开始蠢蠢欲动
这不,惯偷刘某
又一次出现在警方视野里
【案件回放】
4 月 19 日,新庄派出所辖区一单位被盗。案发当天,窃贼潜入厂区行窃,共窃得香烟等物价值 2000 余元。
(图为当日监控录像画面)
得手后为防止被发现,嫌疑人竟“壁虎漫步”般贴墙趴地一点点“苟”到门口,直至顺利逃脱。
民警调查后发现,嫌疑人对厂区环境十分了解,甚至对楼内布局都了如指掌,行窃过程一气呵成,不走回头路,甚至有意避开监控、工人和门卫。
在经过进一步排查比对后,新庄派出所正式锁定了盗窃惯犯刘某(男,30 岁),一名曾多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的惯偷。
一切静待收网 ~
说来也巧,不久后的一天晚上,新庄派出所民警邵斌加完班回家路上,经过一家肯德基餐厅,在候餐区等待取餐时,猛然发现邻座的男子眉眼很是熟悉,下意识的喊了一声:“刘 X ” ~
由于疫情大家都带着口罩,为避免认错,邵警官仔细观察特征后确认,该男子正是嫌疑人刘某!
于是就有了如下精彩视角
↓↓↓↓↓
(此处响起一段 BGM)
小朋友
你是不是有许多的
问号
????
我们之间的距离
好像忽远又忽近
冥冥之中
我们又相遇在这肯德基
啊 ~~ 有一种缘分无法说清 ~~~
接下来
便是邵警官与刘某
一段“热心交流”
当晚最终结果是:
①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依法传唤审查;
②邵警官,才刚下班又折回所里继续上班。。。
后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交待了盗窃的犯罪事实,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完美的结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离家外出关门窗,大量现金存银行,
多存心眼没坏处,留盏灯光造假象,
邻里互助多守望,防盗门锁把贼防。
来源:平安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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