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8 日,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深圳市湖北商会等部门,以 " 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 " 为主题,举办税费优惠政策宣讲会,向湖北籍在深企业介绍疫情防控期间税费相关优惠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 " 提速加力 "。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相关政策,2020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据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深圳市税务局在落实好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运用增值税发票等数据筛选与湖北地区交易密切的深圳重点企业," 专人专户 " 跟踪企业所需原材料及湖北供应商名单等。此外,深圳市税务局还联合相关部门搭建 " 银税互动 " 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今年一季度," 银税互动 " 平台累计发放贷款 5.2 万笔,放贷金额 124 亿元。
会上,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纳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方面向湖北籍在深企业讲解优惠政策,并解答相关问题。
据介绍,2020 年 1 月 1 日起,税务部门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020 年 1 月 1 日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当天,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市湖北商会还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问题。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表示,签订合作协议既是一项创新的合作机制,也是进一步加强税企互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见习记者 方舟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