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璇 记者 张瑜)为确保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减轻企业和职工缴存压力,疫情防控一开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 月 9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截至 5 月 5 日,江苏累计为 18370 家企业 72.44 万名职工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 11.74 亿元,支持 4075 名缴存职工通过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政策多提取公积金 2091.97 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省住建厅下发的《通知》,疫情期间调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政策。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各公积金中心要合理延后还贷、提取期限。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贷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
《通知》要求,要积极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各公积金中心要继续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年 2 月底南京就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 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公积金;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具体确认手续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补办。此外,因疫情影响收入的无房职工,如支付房租压力较大,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高 2020 年 2 月至 6 月的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每月可提高 300 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月可提高 600 元。
来自江苏省住建厅的最新消息显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及《通知》相关政策要求,截至 5 月 5 日,江苏累计为 18370 家企业 72.44 万名职工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 11.74 亿元,其中为企业缓缴 6.14 亿元;对 57957 笔 6847.89 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支持 4075 名缴存职工通过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政策多提取公积金 2091.97 万元。在疫情冲击的背景下,这些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和职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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