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5-22
钓鱼男子跳进鱼塘捞鱼竿不幸溺亡,家人将鱼塘主人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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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丽丹 江录梦 记者 顾元森 )近日,江苏省常熟法院调解了一起案件,一名钓鱼男子跳到鱼塘里捞鱼竿时不慎溺亡,事后家属将鱼塘的承包经营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鱼塘的承包经营者该赔偿吗?

据了解,2019 年的一天,李某与几名好友相约到一处鱼塘钓鱼。当天下午,因鱼竿被鱼拉进鱼塘,李某跳入鱼塘试图捞回鱼竿。同伴看到他在鱼塘中央挣扎,便喊人帮忙并报警,可惜为时已晚,李某被救上来时,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这处鱼塘是由马某和张某承包经营的,后来李某家人将马某和李某告上法院,要求其对李某的死亡承担 50% 的赔偿责任。

在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表示,李某作为成年人,应预见到自己跳河捞鱼竿的后果,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在法官的协调下,鱼塘经营者马某和张某对李某的死亡深表同情,愿意承担补偿责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位鱼塘经营者按照损失的 10% 进行补偿,对李某家属一次性补偿 12 万元。

法官提醒,随着天气逐渐转暖,钓鱼的人日渐增多。在钓鱼的过程中,应时刻注重自身安全,无论发生何种情况,生命安全都是第一位的。同时提醒鱼塘的经营者们,应当在鱼塘周围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的救生设施,以及时应对突发状况。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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