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夜间交叉执法行动,以进一步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辖区管理责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落实,提升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品质。
▲执法人员开展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
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于 5 月 15 日晚组织部分街道执法队开展了垃圾分类交叉执法行动,由东门、南湖街道执法队分别到清水河、黄贝街道开展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为保证执法效果,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察科、法制科和区环卫机运队安排专人对交叉执法行动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当晚共出动执法人员 25 人、执法车辆 7 辆,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4 份。其中,东门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清水河德兴路某小区花园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内市容环境不整洁,存在垃圾乱堆放、未按规定设置垃圾桶、小区内多处暴露垃圾等问题,执法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小区管理处限期整改。
▲执法人员发现某小区存在垃圾乱堆放情况。
5 月 19 日下午,东门执法队执法员再次前往该小区检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对 5 月 15 日巡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结合前期调查取证的证据材料,东门执法队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做出罚款人民币 30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批评教育,要求管理处转变观念,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带动小区环境水平进一步提升。5 月 20 日,该小区管理处对违法事实认定及处罚无异议并及时缴纳罚款。
这次执法行动的目的是解决居民小区未按规定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乱堆放、暴露垃圾等问题,维护市民居住环境整洁,目标对象主要是针对物业管理单位。
相关负责人介绍,组织街道法队开展交叉执法,一方面可以加强街道执法队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促进执法队伍综合执法能力的共同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对物业小区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执法力度,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进一步履行辖区管理责任,使辖区环境卫生质量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更上一台阶。下一步,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交叉执法模式,即执法时间不定时,交叉对象随机抽取的模式,通过临时指定管辖方式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执法。
深圳晚报记者 陈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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