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5-24
快递收揽四只“小太阳鹦鹉”,牵出一桩买卖濒危野生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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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雪菲 记者 严君臣)5 月 18 日,南通港闸警方在对寄递业开展公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时,通过四只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 " 小太阳鹦鹉 ",发现一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重要线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了解,此前,辖区一快递网点收揽了一笔订单。订单内运送的物品是四只疑似绿颊锥尾鹦鹉(俗称 " 小太阳鹦鹉 ")。绿颊锥尾鹦鹉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华盛顿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属于国家禁止收购、运输、出售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随后,港闸警方循线追踪,抓获两名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嫌疑人。目前,相关鉴定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近期,港闸警方组织警力进一步加大了对辖区寄递物流网点的日常检查、巡查力度,对该些寄递物流网点是否全面落实寄递物流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制度规定加大监管力度。

警方提醒,承揽寄递物流订单前,请务必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制度规定,如发现属国家禁止运输的品类,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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