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5-29
诱骗11岁女生镜头前做淫秽动作,男子获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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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沈法 记者 季雨)5 月 29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七个保护未成年权益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例网络猥亵案例。当时年仅 11 岁的女生李某某,在网络平台被 32 岁的胡某某诱骗,拍下淫秽视频。

2018 年 7 月,32 岁的被告人胡某某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认识了当时年仅 11 岁的被害人李某某,两人互加微信进行聊天。双方在相识之初,被害人李某某就告知被告人胡某某其真实年龄。在知道情况之后,被告人胡某某仍通过微信,多次向李某某发送淫秽图片、视频,并教唆李某某做出淫秽动作并拍摄视频供自己观看。后来,李某某的母亲偶然发现,自己孩子的手机里竟然存有淫秽视频,才最终报警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为满足自身变态欲求,利用网络社交软件猥亵儿童,侵犯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据此,以猥亵儿童罪判决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认为,该案例是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诱骗手段进而引发对儿童的猥亵犯罪,希望通过对此类犯罪分子的严惩,从而警示家庭和学校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情况的监管,增强未成年人的性保护意识,同时督促网络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网络空间的净化力度,最大限度避免未成年人遭受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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