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份起
宜兴市应急局在辖区范围内
开展安全生产 " 利剑出鞘 "
专项执法行动
集中打击和整治 " 厂中厂 " 等
存在风险较多区域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倒逼生产经营单位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近日,宜兴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宜兴市江盛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经现场查看,发现该单位存在将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原则,宜兴市应急局拟对宜兴市江盛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 15 万元,对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 1 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同时对承租方常州同图化工有限公司展开调查,经查证,该单位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宜兴市应急局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超范围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 18 万元的行政处罚。
宜兴市应急局
将按照
" 取缔一批、停产一批、规范一批 "
的整治目标
持续将 " 厂中厂 "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向纵深推进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的出租方、承租方
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起到处罚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的作用
来源:无锡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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