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 日,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继推出 21 项 " 全市通办 " 业务后,近日起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业务实行 " 全市通办 "。
据介绍,企业今后可以在深圳全市任一家不动产登记服务厅的企业窗口办理买卖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业务,哪里近就去哪里办,哪里方便就去哪里办。
目前,该项业务也已实现了 " 即来即办 ",企业在申请登记时可以申报缴纳全部税费,缴税前要先准备好土地增值税扣减所需的材料,包括(上一手)购房发票原件(营业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填写《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转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采集表》。
据悉,目前,深圳市已取消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买卖合同网签环节。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节约办事成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了《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企业可以在该中心官网 " 通知公告 "、微信公众号 " 存量非住宅合同 " 栏目下载电子版,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示范文本、自行拟定合同,也可以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厅二手房交易自助服务区域领取纸质版。
截至目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 " 全市通办 " 业务已达 22 项。下一步,该中心将对标国家测评要求,持续推进登记财产营商环境优化各项改革,以更加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全力提速增质增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晚报记者 徐娅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