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6-02
用手机播放“欠债还钱”录音,债主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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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张某是南京某公司股东,因为他的缘故,他的朋友林某夫妇借了 66 万余元给南京某公司。3 年到期后,林某夫妇却没收到对方的还款,于是找张某要说法,没想到张某一直避而不见。无奈的林某夫妇去找张某父母,他们录制了 " 张某欠债还钱 " 的语音在张某父母家门口播放。林某夫妻没想到,两人因这种要债行为被张某告上法庭,张某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

据林某介绍,2015 年张某多次到他家来借钱,说是用于某公司运转,会给予他们一定好处,保证 3 年后归还。碍于朋友情面,林某夫妇就借了钱。2015 年 8 月 3 日,林某通过银行卡转账 66 万余元给某公司,当日该公司出具收条一份。

3 年到期后,张某让林某夫妇去找这家公司要钱。可林某夫妇却发现联系不上公司负责人,于是他们将该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借款。因法院无法联系到该公司,导致审理周期较长。因此,林某想到找张某来联系,没想到张某一直避而不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无计可施的林某夫妇只得去找张某的父母,因张某父母家在公共通道加装了一道门,敲不到门的林某夫妇用手机播放录音 " 欠债还钱 ",以及在张某父母家楼道张贴印有 " 欠债还钱 " 字样的 A4 纸。很快,张某将林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林某夫妇通过登报等书面方式赔礼道歉,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一审法院认为,林某向某公司出借款项是经张某介绍,林某与某公司的其他人没有联系。因为无法联系到公司负责人,为使这起借贷纠纷早日解决,林某试图通过公司股东张某来通知公司出面解决问题,但张某避而不见,林某夫妇多次到张某及他父母家找人。张某没有证据证明林某主张债权的行为超过了一般限度,从而造成张某社会评价降低。林某夫妇的行为没有侵犯张某的名誉权,对于张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但林某夫妇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张某和他父母的生活,今后林某在主张权利时应注意权利行使的方式,以免再生类似纠纷。一审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南京中院经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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