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6-09
深晚报道|深圳海域如何规划管理 听专家释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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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域使用条件有哪些?如何平衡国土空间规划与海洋生态保护?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了 "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问题在线访谈 " 活动,邀请相关专家线上为网友答疑解惑。

深圳拥有 1145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和 260 公里海岸线,海洋资源丰富。近些年来,深圳海域使用需求增长迅速,随着开发强度的不断加大,海域使用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严格规范深圳海域使用行为,加强对海域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今年 5 月起,深圳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喻春介绍,《条例》的出台,既是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发挥先行示范引领作用的需要,也是统筹保护与使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融入海域使用的各个环节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其中,明确加强自然岸线保护,严守深圳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目标不低于 40%;严格管控围填海用海,除国家批准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建立海洋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制度,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严格禁止直接向海域排放油类废水、非法倾倒废弃物等九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对其设定更严格的罚则。

据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单位和个人排他性使用海域三个月以上的,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如果发现有违法使用海域或其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广大市民都有权向市海洋主管部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反映。同时,市民也可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参与海洋保护,例如对 " 涉及公共利益的海域使用申请 " 等三类事项,可以参加由市海洋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举行的听证会。

深圳晚报记者 徐娅 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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