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宝安区将给予新增 " 四上企业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四上企业 " 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统计系统的专用称谓,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此次政策申报面向申报年上一年度新增纳入宝安区统计数据库的 " 四上企业 ",自其他区迁入宝安区的规上企业不纳入奖励范围。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申报企业为在宝安纳统的企业;为申报年上一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企业首次新增日期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算。其中:2017 年 1 月 1 日前是否曾纳入或退出过 " 四上企业 " 库的情形不再追溯,仅考虑是否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后首次新增纳入本区 " 四上企业 " 数据库;2017 年 1 月 1 日后退出 " 四上企业 " 库又再次入库的情形不纳入奖励范围;2017 年 1 月 1 日后转换 " 四上企业 " 库中专业类别的情形不纳入奖励范围。
据了解,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申报时间截止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逾期未申报将不再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尽快申报。
深圳晚报记者 冀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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