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1 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通知称,经充分论证并报请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羊台山正式恢复原名 " 阳台山 " 为标准地名。
据悉,此次更名系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为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尊重历史地名传承,经充分论证并报请深圳市政府批准,将位于宝安区、南山区和龙华区交界处的自然地理实体羊台山恢复原名阳台山。 通知明确,阳台山为深圳市政府批准的标准地名。各部门应按照《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推广使用标准地名,并做好阳台山红色文化资源挖掘和相关地名标志更换工作。
深圳晚报记者 徐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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