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近年来,各种理财渠道层出不穷,养老基地、项目投资、股权理财 …… 种类五花八门。非法集资者逐渐把魔爪伸向老年人,他们利用老年人有一定闲散资金、防诈骗意识淡薄、投资理念不成熟等特点,承诺 " 高利息 "" 快回报 ",不断扩大非法集资规模。6 月 17 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相关案例,并给出提醒。
领鸡蛋券来吸引客户,实为吸收资金
2013 年以来,曹某先后成立并实际控制多家公司,以年化收益率 8%-36% 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以签订 " 居家服务 "" 艺术品交易 " 等合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在全国 18 个省成立众多关联公司。通过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宣传,向 11 万多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 132 亿余元。该公司在建邺区应天大街设立分公司,聘用汪某等 14 人为业务员,向中老年人吸收资金。
" 我们都在路边、小区、菜场发传单,客户拿着传单可以到公司领取鸡蛋券等小礼品。" 汪某说:" 我们通过老客户介绍新客户的方式进行推销,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以便通知他们来开会。"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认定,汪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触犯法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予起诉。
高额收益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3 亿余元
2013 年以来,甲某成立养老公司,对外宣称是专业从事旅游、养生项目开发建设及管理的企业,先后聘用乙某等人在南京设立十余家分公司,让业务员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司从事养老业务,以年化收益率 10%-20% 的高额收益为诱饵,招募会员购买消费卡。会员招募主要面向 75 岁以下的老人,集中分布在五六十岁年龄段。
经查,甲某等人通过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组织旅游等形式,以 " 养老 " 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发展客户 2 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3 亿多元。其中只有少部分资金用于投资生产经营,大部分资金用于还本付息、业务员提成、个人借款等,造成集资参与人 4 亿余元无法归还。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认定,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触犯法律规定,涉嫌集资诈骗罪,应予起诉。乙某等 3 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予起诉。
检察官提醒,投资需谨慎
建邺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毕恩轩表示,目前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频繁爆雷,首先是非法集资者犯罪手段不断升级、迷惑性强。他们通常会注册成立一家合法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以赠送鸡蛋券、组织旅游考察、召开生日会等方式,编织一张张陷阱网,让老年人防不胜防,但实际上公司根本没有向社会融资的资质。其次是集资参与人发财心切,传统银行储蓄已经不能满足很多人的投资收益需求,很多人渴望一种稳定而高收益的投资渠道,这就落入非法集资者编好的陷阱网,诱使老年人无视理财风险而放松警惕。
检察官提醒,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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