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舒越)6 月 24 日,南京大学发布《关于退还 2019-2020 学年春季学期住宿费的通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大将按照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情况计退 2019-2020 学年春季学期住宿费。对于本学期不返校的学生,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 个月)。对于本学期已返校或计划返校的学生,按照实际在校住宿情况计收住宿费,剩余部分予以退还。
计算方法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高校学生住宿费按月计退。学生住校不满 15 日的,退还当月半个月住宿费,超过 15 日(含 15 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对于已经正常缴纳 2019-2020 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按照实际在校住宿情况退还春季学期住宿费,住宿费需退还部分由财务处直接退还到学生绑定的银行卡。对于尚未缴纳 2019-2020 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将按照实际住宿情况下调 2019-2020 学年住宿费后再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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