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为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依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等规定,6 月 30 日,江苏省人社厅公布了 2020 年二季度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 6 家用人单位有关情况,涉及违法使用童工、拖欠工资等。
其中宜兴市余晨箱包有限公司拖欠 34 名劳动者工资总计 69.87 万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扬中市华联手风琴有限公司拖欠 70 名劳动者工资总计 68.3 万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予以行政处理,责令支付工资 68.3 万元,并加处赔偿金 34.15 万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如下: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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