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7-03
快快评丨校长11岁儿子入公职领工资,除了免职更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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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日,山东菏泽一校长为儿子伪造档案,顶替他人入公职的新闻再一次刺痛人们的神经。

1999 年被分配工作后,单位迟迟不让他去上班。15 年后,张健才得知自己没上班期间 " 工资和保险一直正常发放 "。他万万没想到,1999 年自己被当时只有 11 岁的校长之子冒名顶替,而对方从那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

7 月 2 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对 5 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之父邱兆海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给予除名。

11 岁小孩就能 " 就业 " 领空饷,令人大跌眼镜!

11 岁上班,涉事单位没有责任吗?单位上班不用考勤吗?当地劳动局教育局不查吗?一个校长就能有这么大的能耐,背后的原因不禁令人深思。

然而,目前的处理结果仅仅是顶替者除名、校长撤职、其他人党内严重警告。既没有经济赔偿,也没有明确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顶替者来说,这个公职本就不属于他,这样的处分并没使之失去什么。偷了别人的人生,不能一句 " 开除 " 就一笔勾销。在 " 冒名顶替 " 事件频发的大背景下,顶替者们或许仍觉得,铤而走险的 " 收益 " 是有可能超过 " 成本 " 的。

" 作恶背后 " 的链条不被斩断,惩罚如无震慑力,还会有下一个冒名顶替者。

冒名顶替事件 " 批量 " 曝光,无论是顶替者,还是操办者," 一个都不能少 ",都必须从严从重惩处。

顶替者除了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应该为受害者的损失买单,进行有价赔偿。这个经济补偿包括侵犯其姓名权,窃取他人劳动成果,冒用他人之名及资料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收入都应进行赔偿。经济赔偿也许不能完全杜绝 " 顶替者 " 的再出现,但至少能提高违法成本。

只有形成震慑效应,才能让后来者明白 " 伸手必被抓 ",让心存歹念者瑟瑟发抖。

ZAKER 南京评论员 桃鹿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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