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7 月 3 日,南京秦淮警方通报了南京佳鑫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案的进展。目前,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杨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报称,南京佳鑫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佳鑫宝公司 ) 于 2013 年 4 月 9 日成立,注册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 49 号 30 层 A1 室 (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变更为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 89 号 17 层 D1D2D3 座 ) ,实际经营地 : 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 89 号 22 层 C1C2C3 座。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采取打电话、发传单等方式对外宣传年化收益为 12-15% 的融资项目,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2019 年 10 月 15 日,秦淮公安分局对佳鑫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同年 10 月 21 日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杨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20 年 6 月 10 日,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杨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已聘请审计事务所对涉案资金数额及去向进行审计。案件延伸审计及后续侦办工作仍在开展中。
公安机关敦促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 ( 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 ) 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 " 佳鑫宝公司 " 及其关联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所得。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努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