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安区福永街道司法所为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开展专题讲座,辖区 40 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到场学习。
讲座中,来自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潘俊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与此前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比对讲解,重点解释前者对社区矫正人员在管理监督方面的方法变化。值得关注的是,《社区矫正法》明确保护社区矫正人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利,促使矫正对象能更好地配合矫正工作落到实处。
" 此次集中学习新法既加深了我对《社区矫正法》的认识,也提高了自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和配合度。" 矫正人员学习后表示收获丰富。
深圳晚报记者 冀静波 通讯员 孙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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