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3 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近日深圳交警抓获一名 " 二进宫 " 的酒驾司机,目前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深圳市交警局民警在龙华区龙澜大道与华达路路口开展 " 猎虎 " 行动时,发现一辆川 B****K 号牌小车在查车点前方几十米处提前靠边停车。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发现该车驾驶员田某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现场对田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17mg/100ml ,随后民警将田某带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 120.73mg/100ml ,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田某供述,事发前自己和客户在龙华区大浪商业中心一饭店吃饭,在此期间田某喝了一些白酒和啤酒。
当日 23 时许,田某驾驶车辆准备回家,行驶至龙澜大道与华达路路口时,发现前方交警查车,田某心中害怕便准备下车查看情况,刚下车就被民警查获。
" 经查,田某曾于 2019 年 9 月因酒后驾驶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这还不到一年的时间田某竟再次醉酒驾车。"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目前,田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对司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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