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公轩 记者 高达)6 月 20 日以来,苏州警方侦破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 4 起,抓获 5 人(3 人取保候审,2 人待处理),查扣船只 2 艘,收缴渔具 15 套,渔获物 29.05 公斤。
△民警依法收缴渔具
6 月 20 日 8 时许,杨某某(男,51 岁,太仓璜泾人)在长江太仓段新泾闸外长江水域通过下设地龙网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期间杨某某多次到下设地龙网的地点收取过渔获物。2020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6 时许,杨某某再次来到长江太仓段新泾闸外长江水域下设地龙点在收取渔获物后上岸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共捕获鲫鱼、甲鱼、塘鲤鱼、长江蟹等水产品 4.8 公斤。
6 月 30 日 15 时许,张某某(男,56 岁,太仓璜泾人)使用密眼三层刺网等捕鱼工具在长江太仓段新泾水闸外长江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共捕获窜条鱼、甲鱼、黑鲻鱼、塘鲤鱼等水产品 8.4 公斤。
△部分用于非法捕捞的渔具
7 月 2 日 15 时许,刘某某在长江太仓段墅沟闸附近长江水域通过下地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被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后移送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处理。经调查,刘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渔获物有鳊鱼 2 条,重 0.3 千克;窜条鱼若干条重 0.35 千克;螃蜞若干个重 1.25 千克;长江蟹若干个,重 1.85 千克;昂刺鱼 1 条,重 0.05 千克。
7 月 6 日凌晨,张家港市公安局双山水上派出所会同德积派出所根据线索在张家港市双山岛附近长江水域抓获涉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陈某某(男,35 岁,张家港市金港镇人)、王某某(男,39 岁,张家港市金港镇人)。经审查,陈某某交代 7 月 5 日晚至 6 日凌晨,在张家港市双山岛湿地公园外侧长江水域,采用开船电捕的方式进行捕鱼,共捕获长江鱼 4.2kg 的犯罪事实;王某某交代 7 月 2 日至 6 日,在张家港市双山岛北侧长江水域,采用地笼捕获的方式进行捕鱼,共捕获长江鱼 7.85kg 的犯罪事实。
目前,上述嫌疑人均已在处理中。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长江流域苏州段主要分布在张家港、常熟、太仓三个下辖县级市。长江从无锡江阴与张家港交界的长山进入苏州境内,从太仓浏河镇的阅兵村姚家宅离开苏州进入上海,苏州段江面全长约 172.7 公里,境内长江水域约 500 平方公里,江堤总长约 190 公里,其中主江堤约 144 公里,通江河道外闸港堤约 46 公里。苏州共有通长江河道 35 条,其中张家港有 17 条,常熟有 9 条,太仓有 9 条。
△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
从 6 月 20 日开始,公安部、省厅、苏州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多次关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的会议,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戟和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支队长黄清多次带队至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省太湖渔管办等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座谈会,并到各市(区)局、分局的属地派出所调研指导工作。
(苏州警方供图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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