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7-15
苏州:8月1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要警告或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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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公轩 记者 高达)7 月 15 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发布。

△苏州警方供图

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二、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三、本通告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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