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南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实时比对系统已经上线,如何保护核对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信息安全和系统稳定?7 月 20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民政局日前专门印发《南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实时比对系统使用规定》(以下简称 " 使用规定 "), 规范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实时比对工作。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使用 " 南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实时比对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的南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以下简称核对中心)、区级、街镇和社区(村)等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核对对象是指申请或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救助、中低收入住房保障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个人或家庭。
实时比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交易与登记信息、社保信息、公积金存缴信息、机动车辆信息、户籍信息、婚姻信息、殡葬信息、个体经营者信息、企业投资人信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法人纳税信息、出租车(营运)信息等内容。
" 使用规定 " 明确,实时比对工作包括 PC 端申请办理和手机 APP 平台自主申请两种实时比对流程。在 PC 端申请办理上,救助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街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申请救助,通过 " 南京市社会救助云平台 " 实时录像并采集人脸信息。系统对救助申请人的人脸验证通过后,将核查结果实时推送至 " 南京市社会救助云平台 " 并与当事人核实。手机 APP 平台自主申请中,救助申请人手机登录 " 我的南京 "APP,利用 " 我的南京 " 的实名制功能在 " 南京低保申请 " 模块,实现自主授权查询本人经济状况,依据查询结果自主选择是否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发起救助申请。也就是说,居民足不出户,就可在网上实时申请低保,避免多跑路。
此外,核对中心、各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比对工作中获取的核对对象的信息予以保密,应当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实施保密管理。
" 使用规定 " 特别要求, 核对中心、各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系统违规查询非救助申请人信息;不得利用系统获取与比对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向与比对工作无关的组织或者个人泄露信息。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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