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7 月 22 日,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局、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汛期禁行公告。
△汛期禁行公告 截图
根据高淳区防指《关于水阳江区域、石臼湖区域和固城湖区域一线堤防堤顶防汛道路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黄牌)通行的通知》(高政防 [ 2020 ] 38 号)。为确保安全度汛,最大程度减轻车辆通行对堤防的影响,保证堤防防汛道路畅通,自 7 月 23 日 0 时起,水阳江区域、石臼湖区域和固城湖区域一线堤防堤顶防汛道路在防汛应急Ⅰ、Ⅱ级响应期间,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黄牌)通行(防汛抢险车辆需经各镇街防指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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