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管理人员离职后,私自带出原公司软件源代码,自行成立公司开发同类型软件牟利。7 月 23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的该起 " 姚某等侵犯著作权案 ",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同时也获评 2019 年深圳市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据悉,深圳某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网络直播 APP 软件 " 兔聊 ",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姚某原是该公司的管理人员,离职后私自将该软件源代码带出,之后与颜某、杨某钱、梁某长等成立中山市某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以源代码为基础开发出同类型 " 咪聊 "APP 软件,上线经营牟利。
2017 年 8 月," 咪聊 " 软件正式上线运营,主要通过下载安装客户端的用户在网络直播平台中充值打赏获利。陈某波组建技术团队进行 " 咪聊 " 软件相关开发和升级工作;梁某长和梁某喜负责 " 咪聊 " 软件日常的运营管理。
2017 年 12 月下旬,因经营分歧,杨某钱将公司和 " 咪聊 " 软件全盘接收过来独自经营,招募饶某星担任技术总监,负责带队对 " 咪聊 " 软件进行后续的更新和开发,并通过互联网平台运营。经统计,2017 年 7 月至 12 月," 咪聊 "APP 软件客户充值金额为 8.69 万余元;2018 年 1 月至 5 月," 咪聊 "APP 软件客户充值金额为 114.78 万余元。
南山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姚某、杨某钱、梁某长、梁某喜、饶某星、陈某波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遂依法判处姚某、杨某钱、梁某长、梁某喜、饶某星、陈某波等人一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至三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罚金。2019 年 8 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南山法院办案法官表示,公司前员工非法盗取公司软件源代码,开发同类型软件,与前公司形成竞争关系,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有力打击和惩处了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严格保护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树立了对民营企业自主研发、创新发展的正向激励导向。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崔婷婷 郑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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