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四十周年,作为深圳中心城区,福田亦三十而立。三十年沧海桑田,福田书写了从 " 水田滩涂 " 华丽转身为 " 深圳 CBD" 的生动传奇,开辟了从 " 上步工业区 " 转型升级为 " 金融 + 科技 + 文化 " 现代产业体系的崭新天地,走出了从 " 解决温饱 " 羽化蝶变为 " 首善之区幸福福田 " 的康庄大道。
三十年的创业征程,福田始终高举改革旗帜,勇于突破传统体制机制的束缚,发挥行政体制改革 " 火车头 " 的引领作用,在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四方面主动作为,为辖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动力源
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是各级党委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党政机构设置情况及运行机制就像组织的 " 骨架 " 和 " 经络 ",对组织的高效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福田建区三十年来,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为主线,紧扣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共开展了 6 次区级党政机构改革,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按照 " 政企分开 "" 政事分开 " 的精神,区政府由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为主过渡到间接管理为主,将区经济贸易局、建设局等经济管理部门实行行业管理,不再直接管理企业,给企业放开搞活;增设区委企业委员会,与区国资局合署办公,区属企业实行分级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向企业化管理过渡。二是二十一世纪初期,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深圳第二次创业对政府行政效能更高的要求,机构改革以划清区街事权、调整部门职能、理顺关系为重点,明确街道以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为主的职能定位,街道不再兴办和经营企业,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划清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防止政府职能 " 体外循环 ";部门分工更加细化,形成以服务为宗旨的机关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2010 年以后,为了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双转型、推动公共事业和社会和谐双进步、实现城市和市容环境双提升,突出管理和服务,机构和职能进行了大幅度的 " 退、转、成、合 ",充实加强了社会管理、城管执法、民生服务等机构,构建党政联动的大部门体制,减少了推诿扯皮,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2013 年起,福田以 " 管理的小政府、服务的强政府 " 为目标,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 三管齐下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起具有强大动力、充满活力和可持续竞争力的行政运行机制,福田 " 一窗式 "" 两集中两到位 "" 三厅融合 " 办理的 "123" 集中办理模式 2016 年向全市推广。
一是发布权责清单,公开 " 晒权 "。2014 年在全省率先公布完整的区、街权责清单,28 个区直部门、10 个街道办事处的所有权责事项和办事流程图在 " 福田政府在线 " 公开,搭建行政职权公开运行平台,打造 " 阳光 " 政府,方便群众监督行政职权运行。二是力推行政审批 " 两集中、两到位 " 改革。区、街、社区三级行政服务大厅均设立综合窗口,实现一窗通办,群众排队时间平均减少了近 60%,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反复跑、多头跑的问题;集中审批职权,全区所有承担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的单位,一律调整单位内部职能划分,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科室(政务服务科),建立 " 综合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发证、监督监管 " 的工作模式;首创便民服务 " 零时限、零收费、零距离、零材料 "" 四零 " 清单,最大限度地删事项、减环节,压时限、提速度。三是优化政务流程。统筹建设政务信息化体系,创新优化审批流程,全区行政许可事项 100% 全流程网上办理;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汇聚全区各部门产生的业务数据和办事材料,通过办事材料的智能比对,2015 年在福保街道先行实现 71 个事项仅凭一张身份证就可以 " 零材料 " 办理;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审批结果互认机制,在全区实现街道业务 " 通办通取 ",实现居民办事就近办、选择办,减少群众办事成本。通过对信息资源的不断整合,还推出了 " 政务服务 + 移动终端 "" 政务服务 + 自助终端 " 等举措,提高了企业群众便利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打造独具福田特色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切入点
构建 " 精细化、高效能 " 行政执法体系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性环节。一直以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基层执法力量分散和执法效率不高等一直是困扰基层执法的 " 老大难 "。为破解上述难题,福田一直在进行积极的改革探索。
一是早期对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探索。1998 年尝试由一个执法部门集中行使 7 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监督权;2001 年作为深圳落实城管综合处理权的试行区,形成 9 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2007 年又扩大到 21 项,为 2013 年《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中明确的 14 项城管综合执法范围奠定了实践基础。二是2016 年在全市率先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全市首个区级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各街道执法队作为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加挂规划土地监察中队牌子,以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同时作为街道下设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街道为主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 " 全科医生 "、属地管理的优势。同时还明确了全区执法联动机制和综合执法资格制度,建立了相应的执法证据联用平台,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三是减少自由裁量权。2014 年出台了《福田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将涵盖全区 19 家执法单位履行的 831 项行政处罚事项优化形成 2268 项具体裁量标准,通过对范围、幅度的明确,限制执法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主观因素,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以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为着力点
不断提升民生幸福感
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也是民生幸福的重要保障。基层拥有更多自主权,有助于施展 " 拳脚 ",但另一方面,自主权多了,责任也更大,唯有权责统一,才能不辱使命。
2013 年起,为解决区街职责配置错位、街道机构职责交叉、人员使用率较低以及政务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福田率先提出 " 智慧 332" 街道模式,并在福保街道开展 " 智慧街道 " 综合试点。2016 年,福田街道大部门制改革获批为全市改革试点,2017 年升级为 " 党建 +" 街道大部制 2.0 版,完美实现 " 两级跳 "。通过整合机构及职责、赋予街道更多的人事自主权、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机制等举措,减少了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内耗,最大化地用好编制资源,促进街道的管理服务上了新台阶,基层治理改革的 " 福田模式 " 引发各界高度关注,为全市乃至全省基层改革贡献了鲜活的福田经验。
2019 年,围绕解决 " 街道机关化、社区行政化 " 问题,福田在香蜜湖街道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通过撤销社区工作站,梳理重构街道 - 社区职责,精简了管理层级,进一步缩短了管理链条,提升行政效率;通过党建联席会议、居民议事会、基层治理双向呼叫响应等方式开展社区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创新网格工作模式,逐步实现信息采集、事件处理、为民服务等能依据实际需求灵活选择相应的网格维度,基层服务水平得到提升。这又是福田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一次全新的有益探索。
改革无止境,发展无极限。" 三十而立 " 的福田站在了 " 双区建设 " 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美好远景,福田将以打造 " 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 香蜜湖新金融中心 " 两大核心引擎为抓手,构建 " 一轴两翼五廊 " 新格局,努力把城市建设得更有魅力、更有动力、更有活力、更有创新力,塑造高水平深圳 " 城市主客厅 ",继续用改革开放的眼光、用改革开放的办法推进工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宝贵经验,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深圳晚报记者 方壮芳 通讯员 陈元发 邹慧 李玉静 编辑 方壮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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