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梅娟 记者 王晓宇)自 2018 年 6 月起,连云港全市启动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然而,总有人对此置若罔闻,不仅违规驾驶非标三轮车拉客,甚至在被查后还冲撞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经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司机谭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9 年 8 月 30 日 20 时许,谭某像往常一样驾驶非标红色三轮车到处拉客。当谭某行驶到某小区北门非机动车道时,被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陈某拦了下来,陈某告知对方该路段是禁行路段,按照规定从早 7 时至晚 22 时非标车是不允许在禁行路段通行的。
为防止车辆逃跑,陈某将谭某驾驶的车辆钥匙拔了下来,并要求谭某出示证件配合检查。而谭某早就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心知肚明,见交警要求停车接受检查,更是慌张不已,一心只想着逃跑,于是趁交警陈某不注意时,赶紧拿出自己的备用钥匙,发动电动车就往前行驶,根本不顾站在车头的陈某,直接顶着陈某往前开了十几米,最后车子被其他交警和群众拦了下来。而陈某的双腿、膝盖、双手肘等部位均被撞伤,其使用的交警执法警务通也损坏。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安机关以谭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海州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 12 月 20 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谭某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近日,在法庭上,检方指控谭某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谭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取得受伤警察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理。法院全部采纳检方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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